将一周工时汇总为正常工时和加班工时
工时卡计算器将整整一周每天的上下班打卡时间汇总为总数,并拆分为正常工时和加班工时。 输入每天的上班和下班打卡时间(以及任何无薪休息时间),未工作的日期留空,此计算器将汇总本周工时,如果您输入时薪,还会显示您应得的薪资——包括任何加班加成。
与本站的工时计算器(处理单个班次)不同,此计算器是为整周一次性构建的:每天的计算方式相同(包括处理跨越午夜的夜班),然后将七天的每日总数相加,再拆分出正常工时和加班工时。
计算公式
每天的工时来自与单个班次相同的减法:
本周总数是每个工作日的总和。然后该总数按您选择的门槛(默认每周 40 小时)拆分为正常工时和加班工时:
总薪资将正常薪资与加班薪资相加,加班按您选择的倍率支付(默认 1.5 倍,即”平时一倍半”):
举例说明
五个 9 小时工作日(上午 8:00 到下午 5:00,无休息),时薪为 20 美元,采用默认的 40 小时加班门槛和 1.5 倍倍率:
- 总工时:本周 。
- 正常工时:前 小时。
- 加班工时:剩余的 。
- 正常薪资:40 × 20 美元 = 800 美元。
- 加班薪资:5 × 20 美元 × 1.5 = 150 美元。
- 总薪资:800 美元 + 150 美元 = 950 美元。
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
- 加班规则因辖区而异,并非每位工人都有权获得加班费。 默认的每周 40 小时和 1.5 倍倍率反 映的是美国《公平劳动标准法》联邦标准,但州法律可能设定更严格的门槛(例如一些州按日计算加 班),某些职位分类则完全不适用加班规定——在假设联邦默认标准适用之前,请核实特定工作和地区 的具体规则。
- 无薪用餐休息和有薪短暂休息在劳动法下通常被区别对待,很容易混淆。 较长的无薪用餐休息通 常不计入工作时间(本计算器的休息字段会将其扣除),而有薪的短暂休息通常应计入工作时间, 不应被扣除——使用错误的类别可能会明显扭曲总数。
- 跨越午夜的夜班需要仔细输入才能正确计算。 例如晚上 10 点到早上 6 点的班次跨越两个日 历日,但实际上是一段连续的工作时间——本计算器的按日处理逻辑能应对跨越午夜的班次,但仍值得 再次核对具体夜班的输入方式,以避免意外的计算错误。
- 双倍工资(在一些辖区/工会合同中常见于假期或超额加班)是本计算器默认未建模的一种独立加成 费率。 一些雇佣协议对超过特定门槛或特定假日的工时支付双倍工资(2 倍),而不是一倍半——请 核实具体雇佣协议是否适用这一点,因为本计算器的默认加班倍率虽然可以调整,但不会自动检测双 倍工资的情形。
常见错误
- 只填写一天两个时间中的一个,而不是两个都留空。 休息日需要将上班和下班两个字段都留 空——只填其中一个(比如只记得班次的一半)不足以计算工时,因此计算器会标记出来,而不是自 行猜测。
- 把有薪休息时间和无薪用餐休息一样扣除。 只有无薪时间才应该填入休息字段——较短的有薪休 息仍算作工作时间,不应像较长的无薪午餐那样被从当天总数中扣除。
- 假设 40 小时/1.5 倍的默认值适用于所有地方。 这只是美国联邦默认标准,并非通用规则——一 些州按日计算加班门槛,一些工作完全不适用加班规定,其他国家则使用完全不同的规则。